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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深圳沙河派出所,小塗被無罪釋放後,講述被拘留14天的生活。 南都記者 劉有志 攝
  猥褻女網友的男子僅被行政拘留五天,而見義勇為救人的大學生小塗,卻因救人過程中致實施猥褻的男子受傷,遭到警方刑事拘留。昨日下午,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檢察院作出不予批捕的決定,警方亦撤銷該案,小塗被無罪釋放,不會留下案底。南山警方表示將幫助小塗申請見義勇為獎勵,還呼籲深圳的企業錄用小塗。同時小塗亦不用承擔傷者的醫葯費用。    
  檢察院不予批捕公安撤案
  1991年出生的小塗,系四川某職業技術學院應屆畢業生,學的是應用電子,6月底來到深圳尋找工作。7月1日晚間,小塗與同學小蹇在深圳世界之窗旅游景區游玩。當晚,小塗路見不平,救助了一名正在遭到網友猥褻的女孩,並將實施猥褻的男子打成輕傷,隨即被警方刑事拘留。
  昨日下午,南山區人民檢察院發佈消息稱,該院已經依法對小塗作出不批捕決定,並於當日釋放。這表明,小塗已是無罪之身。
  警方將為其申請見義勇為
  南山區公安分局昨晚召開新聞發佈會,分局副局長張欣之表示,警方撤銷此案。經過調查,警方認為小塗確實是一種見義勇為的行為,警方將協助為小塗申請見義勇為獎勵。
  張欣之還表示,此事不會給小塗留下案底,不會對小塗的前程造成影響。同時小塗亦不用承擔傷者的醫葯費用。
  警方對小塗刑拘了14天,是否需要賠償?張欣之表示,警方是依法調查,按《國家賠償法》規定,類似情況不需要進行國家賠償。張欣之同時呼籲深圳企業錄取小塗,讓小塗能留在深圳工作。
  據悉,涉嫌猥褻的保安宋某要也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目前宋某要因傷暫未執行拘留。
  世界之窗:解雇保安 聘請小塗
  深圳世界之窗旅游景區昨日亦通報對於保安猥褻女網友事宜的處理結果。該公司通報稱,經查,當事人宋某要確屬公司保安,當事人劉小姐系其在網上交往的朋友,當晚宋某要休息未上班,兩人相約參加景區活動,宋某要帶女網友私下從員工通道違規進入景區。此行為已嚴重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已決定對宋某要及員工通道當值人員給予解雇處理,對安保部當值管理人員給予警告處分。公司積極配合、支持司法機關依法調查處理。
  該公司還表示,對事件中游客受到的傷害深表歉意,誠摯邀請他們成為景區的督察員。
  [釋疑]

  為何要刑拘見義勇為者?

  警方:根據刑訴法,輕傷需要立案
  報道見報後,不少網友質疑警方違法辦案。對此,南山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欣之昨日解釋了此案的辦理過程,強調辦案有一個過程,事情終會有定論。
  張欣之介紹說,最初他們接到傷者報案,發現傷者腿部骨折。同時,還獲得了在場四個人的筆錄,分別是保安宋某要、女網友小劉、小塗和小蹇。這四人都是事件參與者,並非獨立的第三方口供。雙方描述出入較大,一方說沒有踢,一方說被踢傷。
  這時,警方最可靠證據,就是保安的傷情,輕傷一級,是輕傷等級中最為嚴重的。根據刑訴法,有輕傷需要立案,警方為此對小塗辦理刑事拘留,繼續調查。張欣之還表示,在調查時,小塗最終承認確實踢了人。但警方同時發現,小塗是在見義勇為。刑事案件調查程序啟動之後,警方不能終結,交由檢察院定奪。
  調查過程中為何不對小塗取保候審?張欣之表示,考慮到小塗是剛剛來深,沒有固定落腳點,他們擔心一旦出現其他情況,小塗脫逃,可能會造成傷者的投訴。
  [對話]

  小塗:再遇到這種事,只會電話報警
  小塗父母離異,跟母親長大。事發後怕母親擔心,他沒有向警方透露家屬的聯繫方式,也要求同學小蹇不要聯繫他的母親。直到7月12日,小蹇在無助的情況下才聯繫了小塗的母親。小塗的母親這才趕到深圳。小塗是怎麼度過了看守所的時光?他是怎麼看待自己的行為?第一次來到深圳,深圳又給了他什麼印象?
  不知道是不是有踢人
  記者:你為什麼承認踢了保安?
  小塗:當天晚上我喝了一罐啤酒,雖然神志清晰,但是頭還是有點暈。我至今都想不起來,我是否有踢過那個保安。有民警說,有一個目擊者看到我踢人了(南都記者註:此後警方證實,此事件尚未找到第三方獨立目擊證人)。還說不承認,就解釋不了保安的傷情,讓我承認了,好早點出去。我這才承認了。
  倉友都罵我傻×
  記者:在看守所里有沒有受苦?
  小塗:很苦。一個倉室關了20多個人。
  記者:同倉室的人知道你為什麼進來嗎?
  小塗:進去的時候,他們都要問,他們聽說了之後,都罵我傻×。
  今後不會上前去了
  記者:在裡面都想些什麼?
  小塗:在裡面睡不著,度日如年,擔心自己要判多久。同倉的人說我故意傷害一般是三年以下,加上我有見義勇為的情節,可能會判幾個月。我就想有了案底,出去可能找不到工作。還擔心家人知道後怎麼辦。
  記者:你後悔出手幫人嗎?
  小塗:我不後悔。其實當時我只是本能反應,就上去了。經過這個事,我想下回就不會上前去了,我只會打電話報警。
  採寫:南都記者 李亞坤
(原標題:無罪釋放 不留案底 不付藥費)
(編輯: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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